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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期刊社转制改企实践

科技期刊社转制改企实践
石应江,李哲
《稀有金属材料与工程》杂志社

摘 要:通过对科技期刊社转制改企的实践,简要介绍了改制转企的背景,进度及紧迫性。同时详细介绍了改制转企的政策及如何改制转企,如何进行公司注册,成立公司,如何争取和能够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提出,新一轮改制转企的税收优惠时间为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关键词:科技期刊,文化体制改革,公司,税收优惠

1 政策背景和转制要求
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2006年1月12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其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原则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坚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其目标任务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

对转制改企的要求是:深化文化企业改革,规范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着力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创新对外文化交流体制和机制。实行政府推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成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主体。

2 出版业转制现状
据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数据,2009年我国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已突破1万亿元。与2008年相比,2009年全国新闻出版业总产值增长20%左右,图书销售增长20%左右,新媒体出版增长42%左右,投资总额增长35%左右。我国日报出版规模已连续9年位居世界首位,成为世界发行总量最大的报业市场,图书出版品种27.57万种,销售额1456亿元,仅次于美国;印刷复制业总产值达到5746亿元,位居世界第3位;数字出版总产值达到750亿元,年增长50%。

2009年, 我国有报纸1943种、期刊9821种。这11000多家报刊和580家出版社,使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出版大国,但还远远不是出版强国。目前已经有103家高校出版社和268家地方出版社转制工作基本完成。报刊出版单位按照分类改革办法,已有1069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或登记为企业法人。并组建了全国首家资产、销售“双百亿”企业——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公司。

3 转制改企的迫切性
2010年是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决胜年。新闻出版总署的具体要求是:一是全面完成经营性出版单位转制任务。二是积极推进报刊出版单位分类改革。针对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独立法人编辑部等不同性质报刊出版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分门别类,综合考虑,解决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大力推进报刊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三是大力实施“三个一批”,即做强做优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打造中国新闻出版业的“航空母舰”。四是充分发挥非公有资本促进新闻出版产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融资方面,由中央财政出资引导的总规模为200亿元的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已经于2010年5月获准筹备。

政策鼓励优惠时间有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一轮改制转企的税收优惠时间为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4 学术期刊改制转企的目标和难点
学术期刊改制转企的目标是重塑市场主体地位。2010年1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指出,学术期刊要通过改制转企来重塑市场主体地位,改制转企是学术期刊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学术期刊改制为企业,进行产业化运作,其主要难点有:一是如何合理定位,创造规模化的市场需求;二是如何吸引高水平稿件,打造优势出版品牌;三是如何降低出版发行成本,提高赢利空间;四是如何拓展营销渠道,扩大发行;五是如何延揽优秀人才,提高办刊能力和水平。5 相关改制转企政策

5.1 纲领性文件:1996 年1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5.2 推进性文件:2009年9月26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其目标是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活力进一步增强,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要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要加大政府投入和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大力培养文化产业人才,完善法律体系,规范市场秩序,为规划实施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5.3 指导性文件: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第1条就是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打造合格市场主体和骨干企业。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及《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动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制和改制,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股份制改造,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

6 主要配套税收优惠政策

6.1试点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办发[2003]21号:200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部分省市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国办发[2003]105号: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制定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决定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所有文化单位和不在试点地区的试点单位给予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5]1号和财税[2005]2号:2005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共同印发(国办发[2003]105号)的配套文件《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有关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规定试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惠及全国2000多家转制文化单位,减免税收达近百亿元。

6.2全面推广阶段税收优惠政策

国办发[2008]1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国家在总结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

财税[2009]31号和财税[2009]34号:2009年3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它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发展而出台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将享受以下4项税收优惠政策。其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其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其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转制方案确定。

7转企步骤

7.1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7.2 讨论制定改制转企方案:杂志社班子讨论制定草案,并充分征求主管、主办单位及职工意见,将改制方案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改制转企方案要首先严格按照公司法设计好公司的基本框架(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设立要国务院批准), 然后严格按照中央各单位、各部门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本规程一步一步向前推进,先拿方案,要经过反复沟通、修改,最后一定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次要解决出资人到位问题;三是社保问题;四是老员工待遇的问题。同时,对改制要想得通,班子要高度统一;政策要用足,要去研究这些政策;要以稳定为主线,社保、关于人的待遇问题都要考虑周全,要做好群众工作;要在发展中解决改制中的问题,要持之以恒,要充分、耐心解决改革流程中的问题。

7.3 申请主办、主管单位批复:以主办单位的名义向主管单位申请改制,批复后向同级新闻出版局及各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政府的批文是后续工商注册、减免税赋的必备文件。

7.4 国有资产评估:获得主管单位及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后,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制作评估报告,这是国有资产作价入股的依据。

7.5 公司注册: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检索是否重名,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出具租房证明:与主办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并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特别说明:选择公司注册登记地时,要连同今后计划准备申请的优惠政策一起考虑,因为不同的地方优惠政策不一样,比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就比旧城区有各种优惠政策)。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3编写“公司章程”: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相关章节。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同时加盖好股东私章。4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章)。5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证函上盖银行的章。6办理验资报告: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7注册公司(这道手续最麻烦,最耗时,可以找可靠的代理公司来办):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8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9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10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这道手续也很麻烦。 11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然后可以申请领购发票(根据性质到国税和地税申领发票)。开始营业后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7.6 公司的税额:有2种,一是营业税:销售期刊,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值税;收取版面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90号]规定,对报社和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广告业”征收营业税,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另外还有其他附加(以营业税税额为税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1%,加上其他附加,综合税率在6.8%左右。二是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小公司一般是18%。二种税的区别: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开了发票,就要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

8 及时积极办理享受税收优惠的认定文件

8.1 转制企业的认定机关: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由中宣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并发布名单;地方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各级宣传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确定和发布名单,并逐级备案。

8.2 转制企业的认定条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该文件明确从2009年1月1日起,需认定享受财税[2009]34号文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予以认定:(一)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方案,由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中央部委所属的高校出版社和非时政类报刊社的转制方案,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复;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方案,由上述三个部门批复;地方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方案,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各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二)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三)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四)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五)文化企业具体范围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附件规定;(六)转制文化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8.3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认定: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材料:(一)转制方案批复函;(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三)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需提供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四)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五)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需出具相关部门的批准函。

9 结 语

科技期刊社要成功改制转企,一般要注意5个关键点:其一,制定整体转制方案,并获得同级新闻出版及宣传部门批复。其二,改制方案一定要经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改制过程中按规定履行民主程序,改制方案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和公司章程,公司与员工进行双向选择,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好社保和老员工待遇的问题。其三,按照公司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设立有董事会、监事会,建立董事会领导之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有明确出资主体。其四,要同步获得同级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确定为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其五,改制转企既要稳妥,又要先行,因为全面优惠政策时间有限。新一轮改制转企的税收优惠时间为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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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7/14 11:16:43 浏览次数:597